競賽規則

一、參賽學生除必備文具、工具和器材外不得攜帶其他用具入場。

二、學生參賽中如對試題有疑義時,在限定競賽時間內得原地舉手發問,惟競賽時間不予以延長。

三、參賽學生故意破壞試場器材、設備情況時應照價賠償。

四、參賽學生如有下列行為之ㄧ者,得由監試人員視實際情況處分,取消參賽資格。

(一)參與他組討論、溝通與製作。

(二)任意取用他人用具或協助他人作答。

(三)在場內大聲喧嘩不聽勸止,或其他妨害試務進行之事項。

(四)冒名頂替。

(五)故意破壞試場器材、設備。

(六)不服從評審人員或監試人員的規定與指導。

(七)競賽場內使用手機不聽勸阻者。

五、競賽當日防疫措施提醒

     (一)當日所有工作人員、比賽選手、指導教師等所有人員,進入場地前皆需量測體溫,並應全程配戴口罩(口罩自備)。

     (二)午餐用餐時所有選手應於指定座位區用餐,不得隨意離座或與他隊交談。

     (三)所有人員進入場地前進行額溫量測,發燒37.5度(含)以上者,應休息5分鐘後,再接受第2次檢查(並接受持續追蹤量測);如若仍然有超過37.5度(含)者,則現場通知指導老師或帶隊老師帶回。

     (四)特別提醒:所有與會人員應進行自主體溫及健康管理,如有發燒或不適,切勿到比賽場地。

六、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評審人員或監試人員說明補充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