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意設計競賽初審結果如附件,請參閱。 依據109年中華民國公私立國民中學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實施計畫,提醒入選隊伍以下幾點事項: 1.作品於決賽當天(110年4月10日 星期六)自行攜帶實體作品至競賽地點。 2.每個隊伍提供一張桌子。 3.口頭報告與評審詢答總計五分鐘。 4.評分規則:主題與創意30% 現場簡報10% 實體作品製作品質60% 5.參與競賽學生因故臨時無法出賽時,填寫請假證明書方可另派該校代理人參加。未如期出具前述證明書,將取消參賽資格,參賽隊伍不得異議。 6.決賽當天使用工具時,請特別注意安全。此外,請注意工作習慣與態度,並保持工作場地的整潔。 7.決賽現場場地不提供任何形式電源。 8.賽當日防疫措施提醒:(1)當日所有工作人員、比賽選手、指導教師等 所有人員, 進入場地前 皆 需量測體溫,並應全程配戴口罩 口罩自備 。 (2)午餐用餐時所有選 手應於指定座位區用餐,不得隨意離座或與他隊交談。 (3)每位選手進入比賽場地前進行額溫量測,若有發燒 37.5 度(含)以上者,應休息 5分鐘後,再接受第 2 次檢查 並接受持續追蹤量測 );如若仍然有超過 37.5 度(含)者,則現場通知指導老師或帶隊老師帶回。 ☆特別提醒:所有與會人員應進行自主體溫及健康管理,如有發燒或不適,切勿到比賽場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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