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意設計競賽初審結果如附件,請參閱。 依據108年中華民國公私立國民中學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實施計畫,提醒入選隊伍以下幾點事項: 1.作品於決賽當天(108年12月7日 星期六)自行攜帶實體作品至競賽地點。 2.每個隊伍提供一張桌子。 3.口頭報告與評審詢答總計五分鐘。 4.評分規則:主題與創意30% 現場簡報10% 實體作品製作品質60% 5.參與競賽學生因故臨時無法出賽時,填寫請假證明書方可另派該校代理人參加。未如期出具前述證明書,將取消參賽資格,參賽隊伍不得異議。 6.決賽當天使用工具時,請特別注意安全。此外,請注意工作習慣與態度,並保持工作場地的整潔。 7.決賽現場場地不提供任何形式電源。 當天時程安排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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